未来海洋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专家、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
(二)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和面试等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招生专业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招生专业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可包含考生所报考导师。
二、招生专业和培养模式
(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070600 | 大气科学 |
070701 | 物理海洋学 |
070702 | 海洋化学 |
070704 | 海洋地质 |
071005 | 微生物学 |
071007 | 遗传学 |
0830Z1 | 环境地质工程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二)培养模式
学院创新实施“3+1+N”本研无缝衔接培养模式,在高层次顶尖人才贯通制培养模式中兼具分流退出机制,其中贯通制培养包括本直博贯通(“3+1+5”模式)、本硕博贯通(“3+1+1+4”模式)两种类型。
在本硕博贯通(“3+1+1+4”模式)类型中,学员在本科三年级以后,进入本研转换衔接过渡期进行跨学科交叉融合式培养。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硕博连读选拔后,学员进入为期4年的博士生培养阶段,深度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及科学研究。
三、申请基本条件
学校在读全日制硕士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硕博连读: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三)硕博连读考生须完成硕士阶段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80%以上,原则上须完成硕士阶段必修课程。考生须课程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其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补修课不列入在内),全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原则上硕士研究生英语分级考试应为一级或二级。科研能力突出者,成绩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给出书面说明,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海洋科学一级学科(物理海洋学、海洋地质、海洋生物学、海洋化学)的硕士生,申请本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时,原则上应修读过一门其他海洋科学专业硕士学位基础课并获得相应学分。
(四)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的其他国家级外语水平测试)。
(五)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六)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接收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至报考学院: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学位证编号无法获取先填写六个0。
5.硕士及本科期间课程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博士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专家推荐书、个人陈述书模板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网址:https://yz.ouc.edu.cn/31624/list.htm)。
以上材料纸质版签名处均需手写,其他内容不限书写方式;PDF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排序,分别命名为“姓名-1-思政考核表”“姓名-2-专家推荐书”并以此类推,打包后再将压缩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上述纸质材料请考生于2026年3月11日之前寄送至未来海洋学院。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未来海洋学院404办公室,姜老师,0532-66783936。
(二)资格审核
学院按照申请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应终止其申请程序。
(三)专家组考核
1.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考生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考生给出书面评价意见。
2.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4.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主要方式和内容
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均采用面试形式进行。
(1)外国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
(2)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专业基础知识考核范围主要为报考专业综合知识,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专业名称 | 主要考核内容 |
大气科学 | 大气科学类专业综合 |
物理海洋学 | 物理海洋学专业综合 |
海洋化学 | 化学海洋学 |
海洋地质 | 地质学 |
微生物学 | 生物化学 |
遗传学 | 生物化学 |
环境地质工程 | 环境工程地质A或土力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高级生物化学、高级食品化学或海洋微生物工程 |
(3)业务考核。
PPT汇报不超过10分钟并进行考官问答,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了解考生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研究经历等。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面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组织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其思想政治情况。同时向考生所在学院函调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所在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部门加盖印章。
五、成绩计算与使用
(一)综合考核总成绩根据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业务考核和外国语水平考核成绩计算得出,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公布考生面试各项成绩和综合考核总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各专业考生共同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综合考核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当年不得申请硕士毕业及硕士学位,经国家录取审核通过后,当年秋季学期入学后转为博士生培养。
综合考核总成绩公布前,学院组织专人对各项成绩和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多次核算,每次核算须有当事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考生成绩和综合考核结果准确无误。
七、工作制度
(一)招生工作问责制。学院为本单位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责任主体, 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工作的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因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监督检查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工作开展实施情况。
(三)信息公开制度。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有关招生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四)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当年博士生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博士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五)复议制度。考生如对综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校将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八、本细则由未来海洋学院负责解释。
